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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元成家方案鬧得沸沸揚揚,如今我發現,世界各地的同志運動也開始動員。
本人,也不知算幸還是不幸,我是一個異性戀,然而我卻有親戚是同性戀。
經我查證,他的同性戀基因似乎是從我嬸婆那兒帶來的,也就是說,似乎和我沒有血緣上的問題。
然而我嬸婆的原生家族中,似乎有很多這樣子的人物,不論幸福與否,我看到的那位親戚,我覺得他是一個幸福的同性戀者。
雖然為何會成為同性戀,如今已有許多提出來的科學假說,但是說實在話,或許是因為受到我那位親戚的薰陶,我對於同性戀倒是沒有這麼恐懼。
就好像是一般人的戀愛情事,不是嗎?真不知道護家盟還有一大堆基督教團體為何要對此事感到這麼憂心忡忡?
反正該喜歡異性的就是會喜歡異性,喜歡同性的就是會喜歡同性,雖然不能傳宗接代,但是若允許他們在一起,他們將能得到生為人類所應該得到的快樂與尊嚴,若這真是他們所希望的。
大概因為我也有加入基督教會,看見的一些人對於同性戀有非常不諒解的態度,通常我是對他們的發言做冷處理。
我爸本人對於同性戀也是非常不諒解,大概他看過全台灣第一個愛滋病病患,那位外國人剛好是名同志,所以至此他對於同志就十分感冒。
不過,也並非說同志的行為完全是正確的,我稱之為個體的性癖好,只要有人接受它,它就是正確的,然而若有人不接受它,它則是錯誤的。
結論是,多元成家究竟也只一種意識型態上的爭鬥,是一個人選擇的生活型態,沒有絕對正確也沒有絕對錯誤。
所以,我自己是不會去排擠同性戀的,只要他或她能夠謹守分寸,不然我還是可以告他們性騷擾。
同性戀在我眼裡並不是弱勢族群,所以還是要學習強勢族群的禮儀,不要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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