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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相信人還有良善,雖然它們建立在為了不危害自己才這麼做的立場之下。但是只要一種良善被建立,就會融入集體潛意識,然後成為我們下一代真正的良善。人性本惡,但是終善,因為他們了解到,幫助別人反而對自己比較好,所以才決定向善,也就是說,人一開始並不是不善,而是笨,所以才不為善。
我們的生存總是會犧牲別人,每一個人都是,我們的愛是善的,但是我們不可能愛每一個人,我們頂多只能愛我們遇到的每一個人,但是不能愛被我們忽略掉的,或犧牲掉的人。我們總是會犧牲掉某些人來維持我們的生理以及心理衛生,我們犧牲掉美國自殺的農夫來獲得麵粉,犧牲掉精神異常的殺人犯來維持我們心中的社會和平,即使我們一生中根本不會遇到這個人,我們靠犧牲以及忽略來維持現有的幸福,所以每一個人都是殘忍的。
我們跳不出這個陷阱,除非我們拋棄所有的制度重新變成原始人,讓每一個人的處境一樣危險,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被人犧牲,讓我們機會均等,自己捕獵食物,喝一樣不乾淨的水,鑽木取火或者敲石生火,自己做盡一切事務,不然,每一個人的機會生來就是不一樣的,我們生來犧牲掉的人也是不一樣的,愈文明的國家,犧牲掉的人愈多,因為他們基於犧牲,才獲得了文明。
犧牲是必要的嗎?為何要犧牲別人來獲得自己的幸福呢?為何自己想要的幸福一定得犧牲別人呢?我們想要自己的幸福,所以在無法想到雙贏的解決方案之下選擇犧牲另一個人,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可能是劊子手。因此,成功者有兩種人,追求雙贏的人,或者是犧牲別人的人,雙贏的方案可能意外又會犧牲另一個人或更多其他人,所以我們該選擇這個雙贏方案嗎?還是選擇犧牲一個人,拯救所有人?特別是在,你和這個人不熟或交惡,或根本不認識這個人的情況之下?
主耶穌是特別聰明的人,是人也是神,也只有神才會犧牲自己拯救一群為惡的人。我們都是為惡的人,因為我們都在有意識或無意識間,犧牲過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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