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究竟是墮落還是真實?古往今來,自殺的作家不在少數,代表文學引他們朝向滅亡?文學卻又透露出作家所見的真實生活,所以似乎又並非虛假。

文學的本質究竟是甚麼?寫作的意義又在哪裡呢?

我在文學之路上跌跌撞撞,我並不是一個勤奮的作者,而是一個投機取巧的寫手,為何寫作的緣由來自於國中,一位同學邀我合寫一本小說,從此開始我與文學之間的不解之緣,這本小說,名叫《異翅雙子》,原先的設定是魔族與神族的故事,那時的我,想像力有餘,對世界的認識不足,我不知道,在某些人眼中,神族與魔族同樣是魔,而神事實上只有一個。這是後話。

信仰基督教之後,我對於文學的態度趨於保守謹慎,我不看會引我犯罪墮落的文學,比如同志文學,或者是亂倫文學,這基本上對於一個平常大罪不犯,小罪不斷的小作者來說,已經夠了。

然而,即使是從我「可以看」的那些文學之中,我卻也感覺到沉重,感覺到虛假與絕望的可怖。

從此,我輕視文學,將它們視為藝文之中的最末端,是人類生活中的下腳料,好吃,卻端不上檯面,只能作為一個偶爾排遣寂寞的對象,卻不能夜夜笙歌。

在我輕視文學的過程,我轉而擁抱歷史,我擁抱財經、科學、哲學、詩歌、政治,與除了文學的一切「真實的」學問,它們讓我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某種程度的見識,然而,我卻自覺失去了無邊的想像力,只是日復一日漫步在書海之中,毫無目標。

我的目標是功成名就嗎?我的目標是吃飽穿暖嗎?我的目標是甚麼呢?

在追求功成名就的過程之中,我感覺到壓力,我感覺到世人可以為了金錢與名聲,做出任何事情,世人喜愛金錢猶勝於名聲,他們可以為了金錢而失去名聲,他們甚至可以為了金錢失去自己的生命。

然而,金錢的作用,就是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好,如果為了金錢而失去生命與尊貴,那生活還有何真實可言呢?

金錢問題是真實世界的大哉問,而我無法解決我面臨的每一個大哉問,為了逃避真實,我只好一頭躲回虛假—即,所謂的文學之中。

文學對此時的我來說是一個避風港,我可以徜徉其中而不受現實的打擊,身為一個文筆不錯的大學生,我總算在寫作之中找到除了為了獲取金錢而寫文案之外的樂趣。

誠然,文學對我而言,尚只是一種樂趣,而不是本職,我甚至認為在我一生之中都不會把文學當成本職,我只想要用文學來尋找自己的定位,或許像是寫日記的形式,或許像是寫一首詩。

不變的是,熱愛文學的人,永遠可以在其中找到繼續下去的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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