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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雄榮總醫訊 民國98年1月 第十二卷第一期]

 

口腔患者最近幾年明顯急劇增加,並且惡性程度也越加嚴重,都是不好的警訊。本部幾乎每週都會有晚期口腔癌病患需要動大手術治療。

 

最近有某報報導一名口腔患者是第三期口腔頰部癌,在切除腫瘤後利用腿肉來修補頰部,並經電療,使得面頰明顯浮腫,並且因大腿肉被切掉後引起腳乏力,造成行動不便及講話有些含糊,生活發生困難,該篇報導表示須等6個月才能領到殘障補助,但根據社會局殘障規定這種程度並無法達到殘障補助。這類貧病交逼的情況會繼續存在,當然處境可憐。

 

以上報導僅是個案,但實際本院口腔癌的統計,2005-2006一年內早期癌(第一、二期)有142位,而晚期癌(第三、四期)反而高達152位,其中最嚴重的第四期竟然有112位,而口腔癌好發年齡的40-59歲之間就高達169位,接近2/3,可以說是壯年發病影響到工作能力,更影響到家庭生計,不容忽視。

 

"為什麼拖這麼久才來",是每一位醫師碰到晚期病人所提出的質問,當然各有不同理由,但普遍的原因是發生早期口腔癌並不會痛,僅是一種潰瘍或肉瘤狀表現,因此認為不要緊,而不積極處理,這是一種非常要不得的心態。早期口腔癌其實處理非常簡單,僅門診切除,最多住院時在全身麻醉下切除病灶後縫起來即可,不論外觀或吞嚥、講話功能皆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將來工作生活皆如以往一樣,但如果拖到晚期則不論治療所花人力物力都非常大,包括像前面所報導口腔癌病人挖腳肉來補傷口,臉外型改變,吞嚥功能不良,講話不清楚,甚至連呼吸、頭頸部運動皆發生困難,生活起居還需要人照顧。有些病人雖然積極治療後,仍然無法存活下來,像第三期病患約有30%左右在一年半內死亡,而第四期更高達50%死亡率,當然這其中一部份是發現時,已無法開刀,僅能用化療或放射線治療,結果當然不理想。

 

口腔癌其實是一個可以早期發現的癌症,尤其我們張開嘴巴在刷牙時多關心一下,多看一眼,發現有白色斑塊時就應馬上警覺,並找醫師診檢,如果口腔內有潰瘍超過二星期無法痊癒時應該馬上找耳鼻喉科醫師檢查,千萬不可掉以輕心,早期處理,不論是白斑或潰瘍,都非常簡單,千萬不要等到轉變成口腔癌時才來處理,當然更不可以等到晚期癌時才想到找醫師幫忙,很多病人都是拖到被診斷確定為第三、四期口腔癌時才說出,後悔不早些來找醫師診治,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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