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第一件事情,希望她在天上安息,第二件事情,勿枉勿縱,第三件事情,請原諒我的冷漠,因為我到現在都還只視這只是件社會新聞,和我是沒有直接相關的,即使在FB上看到再多的文字和圖片還有哀傷沉痛的心情OXO
其實不是,我既生活在台灣,就應該要有關懷台灣的精神,今天這件事情,說穿了,並非典型犯罪,不是為了求什麼而犯罪,只是純粹為殺而殺,為流血而流血。
這件事情不是第一起,但是奇怪了,不管有工作的、無工作的,全都幹了這事,他們的共同點只是有精神病的單身男性,然而,真的所有患了精神病的人都會做這件事嗎?或是更糟糕的事情?這是我想探討的。
不是要為精神病患者正名,然而現代精神病已成為文明病,得病的人愈來愈多,因此而殺人或自殺的也愈來愈多,或許有些人真的比較脆弱,然而,我們這些有行為能力者,究竟能不能站起來,好好改善一些社會機制,為這個族群發聲?
每個精神病患者都不了解彼此,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傷,也都有解不開的地方,所以我覺得與其把精神病患者歸類為一個大別,不如歸為一個症候群,或者是每一個單一個案來單一處理,亦即,憂鬱症患者並非單純的憂鬱,他有可能合併躁鬱、思覺失調、人格疾患異常等等,自然,視別疾病是醫生的責任,但我們能不能勇於去關懷我們附近的精神病患者?並給予其需要的幫助呢?
既然憾事已然發生,我覺得與其一昧指責並剖析嫌犯的不是,倒不如找出他犯罪的根本原因,並且推其及其他人,對整體社會做出處置,這或許才是真正解決這社會毒瘤的方法!
而精神病患者,與其躲躲藏藏不敢讓其他人知道,倒不如勇於站出來,找醫生、找精神慰藉、面對自己的問題、試著解開心中的那個結、並改正自己個性中從前讓自己失敗的地方,因為沒有一個人有義務照顧你的精神病,即使是父母也不一定了解,你必須自己堅強。
大家對於精神病也應該改觀,法律上不應該認定這是一種庇護的方法,精神病病人即使保有最基本的人權,卻也不應該被完全維護,因為這是不公平的,因為有很多精神病患者與非精神病患者會以此為名犯罪,並且不用負任何的責任。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即使你是精神病患者。
惟有如此,精神病患者才能在這個社會上得到真正的尊重!
所以,我覺得廢死其實是假議題,真正的議題應該是我們認定死刑的基準在哪裡?以及我們到底要如何對待這些死刑犯?不是不要殺人者付出代價,而是在死前給他一個救贖靈魂的機會,如果我殺人,我願意死,但是我不願意我死得不明不白,我願意向家屬道歉,但我仍舊要保有我的自尊與我的夢想。
簡而言之就是,心靈上的人權。
願這事有一天會成就。
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