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基督,今天我想到關於我未來婚姻的議題,雖說我是可以不結婚也沒有關係,可是能夠找個伴,對於我來說,也能增添許多的生活樂趣。
不過對於女性來說,婚姻對於我們在台灣似乎沒有特別好的待遇,即使嫁入豪富之家,那金飯碗也不一定捧得住,可能會被呼來喝去,成為一個女僕和生小孩的工具。
不是說生小孩不好,可是生小孩很危險,照顧小孩很累,而且小孩長大以後還要確保他或她不會敗壞家門,又不能太盯著小孩以免讓他們壓力太大變成神經病。
還有一件事情,基督徒好像一定得和基督徒結婚才行,因為我們是潔淨的,和拜偶像的不能共負一軛,因為他們是屬世界的,而我們是屬神的。
我自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不喜歡拜偶像或覺得拜偶像怪怪的已經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那些從小拜偶像的,不免心中已把迷信神明的觀念根深蒂固,所以,我非常佩服那些願意自己脫離偶像信奉上帝的人,尤其是從小在那個環境中長大的人,因為他們十分有勇氣,也十分有智慧。
我覺得夫妻若都是基督徒,都能共負一軛,是件很好的事情,是件幸福的事情,若是愛上本不信主的人,也應克制自己的情慾,直到他或她信主,才能跟他們結婚或交往,不然在此之前,理應都只能是朋友。
我也是直到今天才明白這道理。就因為這感情得來得如此珍貴,所以更應該好好珍惜。
我們不該愛世界,我們要愛神,要用行動來愛神,信基督耶穌,愛神。
既已做了決志禱告,就要有所決志,有所堅持。
神要我們彼此相愛,要愛你的仇敵(雖然我現在還做不太到),要愛你的朋友,有些我還做不太到,雖然我也已不恨惡他們,但是說到愛,還是需要極大的勇氣與智慧。
我是一個有破口的基督徒,為了填補那破口,也為了找到那破口,我願意一直不斷地向祢禱告,直到永遠。
而且我要順服上帝,好好地完成上帝交託予我的使命,不斷地並順利地完成這些任務。
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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