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國學采邑 (38)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https://sandbookcity.wordpress.com/2020/04/09/%e8%a9%95%e8%ab%96%ef%bc%9a%e3%80%8a%e4%b8%ad%e4%b8%96%e7%b4%80%e5%a5%b3%e5%ad%90%ef%bc%8d%e8%8b%b1%e6%a0%bc%e8%98%ad%e8%be%b2%e6%9d%91%e4%ba%ba%e5%a6%bb%e7%9a%84%e6%97%a5%e5%b8%b8%e3%80%8b/

 

寫作本書的英國作家安貝爾本身就是一個傳奇,「她生於1914年,現年105歲,一生都對中世紀的英格蘭保有高度興趣,入選2018年《了不起的百歲女性》。」

安貝爾筆下的中世紀英格蘭,並不是傳統的圓桌武士硬氣文化,她的故事不是史詩,而是生活,她以從一位平凡的農村婦女的視角,寫出她的春夏秋冬,以及她的酸甜苦辣。

書本的開頭就是威廉莎士比亞的<冬之歌>,出自《愛的徒勞》。安貝爾擷取詩歌裡的人物,將他們充入文字化為血肉,從而導演出栩栩如生的故事。

瑪麗安出生於磨坊主之家,嫁給能幹的木工彼得,她的大兒子小彼得出生便有腿疾,小女兒愛麗絲正在發高燒,噢是的,幾年前才有一位嬰兒被貓咪悶死,瑪麗安恐懼這個女兒也會離他們而去。

類似的情節時常出現在書中,死亡籠罩著中世紀,即使書中並沒有出現大規模的傳染病,但是人們對醫療衛生知識的缺乏,以及不停地勞動,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天災人禍,就足以使得死亡成為中世紀的基調。

其他類似例子可由故事裡的一個英雄樣人物,迪克薛波,來描述。迪克擁有一頭金髮及魁梧的身材,他是瑪麗安年輕時憧憬的對象,然而他最後選擇希爾達作為他的妻子。迪克薛波有牧羊的才華,羊都順服他的領導,而且他十分受到其他人歡迎。

然而,他英年早逝,死因為被突出的木片刺到手。自然,他是受到感染而死,可能是破傷風,以現代的觀點。若在現代,可能會有專業醫師為他執行清創手術,然而,那時能使用的唯一醫藥就是草藥,以及約翰神父為迪克祝唸的死前禱文。

看了《中世紀女子》,我們可發現,中世紀的人們從事集體生活,隸屬在一塊領地,其實除了領主一家人,其他人都是農奴,都得為領主工作,並上繳產品,只是他們之間還有等級之分。

然而還有洛克威爾自由民的存在,在瑪麗安的印象中,他們是耀眼的一群,她自己的哥哥就娶了洛克威爾的女子,她把磨坊打理得有條不紊,子女個個健康強壯,農產品產出總是比別人還要多。

就在瑪麗安思索嫂嫂和自己的生活差異之時,她發覺自己懷孕了,書的開頭瑪麗安害怕襁褓中的愛麗絲夭折,如今她即將再迎接下一個孩子的到來。她懷抱著對新生兒的期待以及對未來的不安,再度悄然進入夢鄉。

(2020/04/09,慕沙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s://sandbookcity.wordpress.com/2020/03/17/%e8%a9%95%e8%ab%96%ef%bc%9a%e3%80%8a%e9%9c%b8%e7%8e%8b%e5%88%a5%e5%a7%ac%e3%80%8b/

 

李碧華寫作的經典《霸王別姬》,以戲曲般的才情,開頭便將婊子與戲子作比:「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離開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

主角程蝶衣,便是如此典型,他一輩子離不開戲,離不開戲台,台上台下都是戲,他的人生就是一齣戲,所以他對師兄段小樓的癡情,與其說是日久生情,不如說是他對戲曲的堅持與癡迷。

是的,虞姬與霸王就要相愛,楊貴妃一定要與唐玄宗比翼雙飛,戲曲的劇本寫死了的,程蝶衣也跟著戲曲死了,他再不是人,只是角色。名角,不在那個名,而在那個角。

他的悲他的喜他的怒他的樂,全在戲裡,他以戲為生,就一輩子是戲,段小樓之於程蝶衣,與其說是想像中的愛侶,不如說是對手戲的夥伴。

也因此,段小樓結婚時,程蝶衣甚至想離開最愛的戲台,因為對他而言,完整戲曲的藝術性不可少掉段小樓,程蝶衣的戲曲生涯,因段小樓而完美,可說,他倆是命中注定。

段小樓是怎樣子的人物?可說,他其實與程蝶衣是一樣的人,他也為戲癡迷,他是英雄,他是好漢子,他甘願拯救菊仙於青樓之中,他沒有私心,一生光明磊落,就是這樣的英雄性格,讓一個女人,一個旦,甘願愛他一生,但也是這樣一個英雄性格,讓一個女人,一個旦,為他死的死,離開的離開。

相比程蝶衣與段小樓,菊仙只是一個平凡角色,甚至有些不堪,她是妓女,是婊子,是千人睡、萬人枕的骯髒女人。因此,段小樓之於菊仙,是一個英雄丈夫,她不在乎她是個妓女,願意傾心相愛、明媒正娶,將她當正室夫人,所以即使他沒有錢,但她有,她贖出了自己,與段小樓雙宿雙飛,從此神仙眷侶,這是她心中的劇本。

但是,她還有一個對手,程蝶衣。他是男人,卻願為段小樓給人當相公,他與段小樓一起長大,對彼此知之甚深,在戲台上甚至扮演夫妻,比真實的夫妻還像夫妻。是女人,都會猜忌、憎恨、嫉妒,從而展現出她最壞的一面。何況她從前是個婊子。

霸王別姬,是一個現實的故事,有夢幻般的開始,有平凡的結束。霸王,失去了虞姬,沒有自刎,只失去了嗓子;虞姬,別了霸王,去作了戲曲老師,娶了別的女子,步入平凡。他們之間的轟轟烈烈,撐著他們度過危難,可是他們的轟轟烈烈,不能讓他們相伴平凡。

菊仙呢?死了。對於她的生涯,或許這是最好的,她以一個夫人的身分死去,而不是被休,被迫再次踏入風塵。蝶衣呢?他以虞姬的身份死去了,從此以後,他不再需要愛上霸王才能完整自己,他終於解脫了。

婊子無情,戲子無義。婊子對自己也無情,戲子對妻子兄弟都無義,一個離了床就死去,一個下了台就死去,婊子與戲子的相伴,當一方開始有了情,另一方還在作戲,注定只能是悲劇。

(2020/03/17,慕沙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s://sandbookcity.wordpress.com/2020/03/07/%e8%a9%95%e8%ab%96%ef%bc%9a%e3%80%8a%e8%8c%b6%e8%8a%b1%e5%a5%b3%e3%80%8b/

 

說起法國文豪小仲馬寫作的《茶花女》,眾人想必不陌生,小仲馬是大仲馬的兒子,以曾交往過的風月場女子阿爾豐西娜˙普萊西小姐為原型,創作出瑪格麗特˙戈蒂埃這丰姿綽約、嗜金錢如命,因此周遊流連於不同男子之間的上流社會交際花,同時,在庸俗媚世、煙視媚行的形象之下,又有一顆渴望純真愛情的心。

一個妓女追求真愛,註定是一個悲劇,女主角更是由悲劇開出的一朵苦情花,她能夠短暫擁有男人,卻註定不屬於任何一個男人,她敢愛敢恨,卻註定不能與心愛之人細水長流,最後更為了心上人的前途,拋棄了自己的生命,誠然是「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的樣版人物。

1850年前後,小仲馬先寫作小說,再將其改編為戲劇搬上舞台,並獲得熱烈好評,由此可看出法國人的傳統文學口味總是不脫「愛與死」。在比較文學的領域,可以看出小仲馬的文風偏近晚唐的李商隱與清代的曹氏,以明亮的色彩描寫勾勒出情詩與劇情,同時又有幾近夢囈似的回憶倒述與意象表徵,這些元素活脫脫讓女主角的苦情形象躍然紙上,也風靡後世,萬古留芳。

故事簡單的開始如下,旁白(即「我」)聽聞某處有個拍賣會,東西的主人是已逝世的名交際花,25歲的瑪格麗特˙戈蒂埃,又名「茶花女」,她喪命於絕症—肺結核。「我」也參加了這場拍賣會,並購入一本女主人的日記,而該本日記紀錄了瑪格麗特寫給情人阿爾芒的最後一封信。

阿爾芒初始便好似一個純情無垢的天使,掉入瑪格麗特黑暗的生命,帶給她救贖,她因而不可控制地與阿爾芒墜入絕望的情網,最後的結局卻逆轉,瑪格麗特成為了那尊天使,拯救阿爾芒步入黑暗。男女主角前後轉變是個有趣的對比,在阿爾芒了解瑪格麗特為他作出的犧牲後,他再次變回那純樸的青年。

個人認為,這部文學經典探討的,或不只是主人翁們賺人熱淚的愛情故事,它尤其探討現實,瑪格麗特的女性友人兼鴇母普律當絲便是最好的例子,瑪格麗特少不了普律當絲,她為瑪格麗特介紹金主,同時從她那兒得到報償,在瑪格麗特與阿爾芒私奔至鄉下的時期,瑪格麗特仍然需要不斷打點普律當絲以及與普律當絲性質相似的友人。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像瑪格麗特這樣的人,在愛情上少不了阿爾芒,然而在生活上卻少不了普律當絲,這便是瑪格麗特選擇的宿命,金錢萬歲!

同時,小仲馬在小說中勾勒出賭場,貴族年輕子弟盛行賭博以償還債務,與名交際花交往能增加自身的名望,與嫁娶的種種事項,均看得出當時19世紀的法國社會充滿的一種虛榮拜金的普及形象。然而,推移至今,我們仍然在電視上收看名人的生活,並以此為基準作為群眾的價值觀念與生活準則,可見人類在這百年間並沒有進步多少呢!

(2020/03/07,慕沙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s://sandbookcity.wordpress.com/2020/02/17/%e8%a9%95%e8%ab%96%ef%bc%9a%e3%80%8a%e9%81%8e%e6%96%bc%e5%96%a7%e5%9b%82%e7%9a%84%e5%ad%a4%e7%8d%a8%e3%80%8b/

 

鬧劇不全是喜劇。捷克作家赫拉巴爾筆下主人翁漢嘉的一生可應證這句話。

他是書裡的小丑。他愛讀書,他的工作卻是摧毀書。他每日用壓力機輾壓廢紙、書籍與無數耗子,最後也輾壓了自己。他的Love Stories是一場場動人心弦的Tragedies,有的有名字,像熱糞一樣地不堪,有的默默無名,像風一樣地消逝。他的一生,如書名一樣,過於喧囂的孤獨。

通篇文字以希望為始,破滅為終,主角的獨白讓他周邊的一切更顯喧囂,而他自己更加孤獨。書裡不離愛與死的宗旨,漢嘉見證了母親的死亡,吃了用母親骨灰種出來的甘藍,見證了舅舅的死亡,親手把舅舅殘餘的遺體從漆布上刮下來,見證了女友小吉普賽女孩的死亡,她被納粹關入了毒氣室,送入了火葬場,如同紙鳶一樣地消失無蹤,見證了時代的死亡,新時代為舊時代的送葬,現代流水線的興起葬送了老漢嘉的工作,最後他見證了自己的死亡,自己將自己送入壓力機,輾壓了自己。

漢嘉是個旁觀者,藉由回憶與豐富的想像力旁觀著時代的變遷,旁觀自己的一生。他在無意中從廢紙回收站獲得了知識,最後也用自己的死亡將知識還給書籍,可知,知識的獲取是如此難得,而破碎又是如此輕易。

書中最後一章,漢嘉悟出「向著開始前進」亦即「向著未來後退」的道理,生與死本是一體,如同耶穌與老子那般,如同他對過去支離破碎的回憶那般,新時代的來臨導致了他的死,然而,焉知不是他的死促成了新時代歡欣雀躍的開始呢?

(2020/02/17,慕沙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由於突然覺得已經過了許久,雖然發現其實才過了九個月,不過還是記錄一下吧,順便看看我到底花費多少時間和金錢在課外讀物上。

(1)歷史類:3本
(2)文學類:3本
(3)旅遊文學:0本
(4)藝文評論類:0本
(5)財經書籍:5本
(6)心靈哲學類書籍:2本
(7)生活類:4本
(8)科學類:1本
(9)法律書籍:1本
(10)社會科學類:2本

這九個月以來共看完21本書呢!平均一個月看2.3本,比從前的2.25本進步了一點點。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開始喜歡玩彩妝。不過我覺得自己的彩妝技術還不夠好,自娛而已,不夠娛人。

玩彩妝是一個坑,如同玩美術一樣燒錢,美的事物就是費時費工,也是難免花費錢。

雖然比較起玩彩妝,我還是更愛讀書寫作,不過偶爾玩玩彩妝添增雅興,也是美事一樁。美的事物人人皆賞,雖則有人把醜的事物拿來做創作素材,那效果通常還是不及「美」的物件。

要說美,我覺得我更愛文學中的美,比如蕭紅《呼蘭河傳》東北純樸不矯揉造作的美,比如《紅樓夢》器皿精緻的美,比如張愛玲為她《傾城之戀》故事集塑造出的諷刺中帶有駢文堆砌般又不落俗套的美。

文學與美最是相關,若要知道某個時代對美的看法,就該去看那時代的文學作品,相信您們一定會獲益良多。

也因此,愛讀書的人,人常說他們「氣質好」,想來,除了舉止得宜、談吐優雅與見識廣博之外,對美的眼光也是他們相較於常人的優勢之一呢!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很高興地跟各位報告,慕沙在2016/07/29~2020/01/13之間的整整四年期間,已經看完了108本自選書籍(不包括誠品選書)!!也就等同於一年內看完27本書,一個月內看完2.27本書。

 
這個數字並不高,但是高於文化部2017年的數據——每年人均6.5本紙本書,2.2本電子書,據數據來看,我尚屬於台灣前20%的菁英之一,我個人挺滿意這數字。
 
但是既然有了初始數據,就應該期待今年會更好!
 
而置頂那篇不斷更新的自選書籍文章,除了砥礪自己更用功,也為了記錄下自己的青春而存在,更是為了推薦他人好書而存在的書單整理!!
 
以下是閱讀品項分類:
①歷史類:11
②文學類:16
③旅遊文學:4
④藝文評論類:4
⑤財經書籍:21
⑥心靈哲學書籍:18
⑦生活類:5
⑧科學類:12
⑨法律書籍:2
⑩社會科學類:15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https://www.techbang.com/posts/68013-rather-than-reading-100-books-a-year-read-a-book-carefully

以上是一篇關於閱讀的好文轉貼,一起觀賞吧!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學到了一個新成語:盡態極妍。解釋:容貌姿態美麗嬌豔到極點。出自:唐 杜牧《阿房宮賦》。
詩人用之以形容宮人的姿態,我則再一次感慨中文的奧妙。
杜牧的詩一向很美麗,最有印象的還是那兩句:「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以前的國文老師老強調「坐」的意思是「因為」,打斷了學生腦袋裡的黃色笑話,想來不禁莞爾。
也好久沒上國文課了......雖然國文並不是我最喜愛的科目。
有時,你喜愛的,你不擅長;你不見得那麼喜歡的,偏偏是你的強項,人間畢竟是弄人的。
沒了國文課,於是國文對我來說只剩賣弄風花雪月這個用途了。
還好,今天又多知道了一個形容美麗的美麗成語。
於是又增添了一闕美好的點點滴滴。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看完了林語堂《讀書的藝術》,他說,女子只會作詩。
於是又拿起齊邦媛的《洄瀾  相逢巨流河》,徹底打林語堂狠狠一大巴掌。
或許,在過去的華語文學之中,女性只能敬陪末座,然而,在經過普及教育的洗禮之後,女子,最終也能賣文為生。
不論林老先生的文章多麼詼諧可人,他終究是一位男子。
就如同林語堂自己在書裡所寫過的:「女人可以了解男人,而男人卻永遠不能了解女人。」,一樣。
女子,尤其是華人女子,在華人文學界中,在西洋文學界中,藉著齊邦媛之手,總算能夠昂首闊步。
男性文學家與女性文學家一向的差別,在於男子有較多時間可以讀書,而女子則否。
也因此,在通常的文學造詣上,男性殊勝於女性是情有可原。
然而,隨著教育普及,女性的文字造詣也可以逐漸地追上男子。
我從不相信,男子會比女子敏銳多少。
正因這樣的信念,我認為,既然男性能夠出產許多文學家,女性也能夠。
女性天生有其文學敏銳度,而男子則大多是學習來的。
也因此,我贊成女子賣文,並從事其他需要創造力的工作。
至於男子......就請您們多多致力於提升您們身體的藝術性吧!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於是,再度墮入音樂與幻想的陷阱中,那首阿根廷探戈舞曲依舊在耳邊迴盪,蕩氣迴腸。手邊的《物種起源》也不安份起來,視線在書與螢幕之間振盪。剛剛惹了妹妹發了頓脾氣,如今聽著音樂,感覺截然不同,有種「空山新雨後」之意境。許是把怨氣發洩過了,於是再度不食人間煙火,不聞窗外的車急嘯而過,只聽得見遠處非洲幼女的哀號與埃及廣場的嘯叫。雖說這樣的阿根廷式幻想約可持續一小時,但還是太輕淺。不知道長期關注在現實事物上的人們是多麼苦悶,因為我似是天仙似的生活。也許回到台北以後,會過著略略落入凡間的生活吧?但在某些人眼中,那還是幸福得不似真的。

 

今天買了《諾桑覺寺》、《物種起源》與《蘇珊夫人》,三本輪流換著看,下午看《諾桑覺寺》,沒看完,晚上換看《物種起源》,曾聽說(當然,從書裡看來的)有一位農夫把《物種起源》的術語背得滾瓜爛熟,卻不知道整本書的涵意是什麼,可能,這只是說者的一種偏見,畢竟連印度偏鄉小鎮的孩子都可以透過電腦學習英文來源的細胞學了,一個識字的成人農夫看《物種起源》又有什麼難的呢?我說這則故事只是叫我們不要盡信書,包括任何其他的話語或文字。當然,書是一種別人整理過的知識,比閒話家常好得多,但是一個人真能容納百川?真能道理全對?不會為了某特定利益犧牲真理?這點值得注意。自然,達爾文的書已成生物學巨擘,而珍●奧斯汀也是英國歷史上的名作家,不知為何,特別偏愛珍的書籍譯本,或許是符合當時的程度,或許是符合少女情懷,至今看了她四本書《勸服》、《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曼斯菲爾德莊園》,全是高中時期所閱讀,但自從《曼斯菲爾德莊園》以後,再也不看珍●奧斯汀,直到現在。那時年少輕狂,覺得她的書淺,現在回頭來看,覺得或許她的作品就是她那時代的言情小說,但她的文筆在同期作家之中特別地好,於是流傳至今。雖然最討厭漿過了的修女服與修女,但是不知為何,卻仍舊喜歡著維多利亞時代與19世紀的英國。「有限度的浪漫、有限度的自由」或許才是令我覺得安全的吧?自然,不是中國大陸式的。

 

文興大發,幻想之時又離現實很遠了,有時總覺得自己其實是上上個世紀的人類,喜歡著表面優雅,不喜歡現代的放蕩,任何事都說得太白。許是我太幸福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突然發現了自己對於文學的飢渴。

或許是近來少去圖書館的關係,以前培育的一點文學氣息已然消逝殆盡,長期閱讀銅臭味財經書籍的結果,似乎讓我幾乎失去了靈性,我的靈性唯一來源,似乎只剩下教會。

於是了解了林弈含為何如此喜愛文學的原因,怪的是,從前一位過世的朋友,姓名之中也有弈,也是個很有創造力的人物,可見得這個弈字用來當成姓名,是個多愁善感的名字吧?

對於翻譯文學,我仍然喜愛,但是今天嘗試著看了本英文小說,是一本19世紀的英國文學,作者女家庭教師生涯的半自傳,培養文學素養的同時,順便練習英文。

最喜歡的文學作品幾乎總是女人寫的,曹雪芹除外,林語堂除外,也許是因為大多數男人的筆觸不合我崇尚浪漫的心靈深處吧?

倒也不討厭莎士比亞,但從來無法讀他的著作,也許劇本對於我而言,還是太過晦澀難解,不論原作譯作亦同。因此,只能透過舞台劇接觸他的偉大名著。

好在,文學家的心靈普遍是多愁善感的,即使不讀莎士比亞,我的文學世界依然沒有甚麼缺憾。

其實有一段時間,是討厭文學的,是鄙視文學的,我不喜歡文學的自作多情,還有文學妄想超越哲學的企圖心。

然而,最終發現,我錯了,文學不是哲學的一部分,或許該說,哲學才是文學的一部分。

於是,林弈含對了,我錯了。

是甚麼讓林弈含在經歷了被文學背叛的過去後,依然熱愛文學?

我不能幫她回答,但對於我自己來說,或許那就是一種盼望。

文學是人類史上最接近真理的創造。即使那創造不完美,卻依然有價值。

有甚麼能夠超越真理?而創造又是無價的。

所以真理加上了創造,構成了我們的心靈社會。

聖經是無庸置疑的文學作品,同時也是真理。許多經典也具有同樣的特質。

雖然不免說教一下,強調「愛」與「真善美」在文學之中的重要,但是描述醜惡醜怪的文學,描述犯罪的文學,描述現實的文學,難道就不會存在嗎?

說實在話,人類還是自大的,若雞會寫字、狗會讀書、牛會畫畫、豬會講話,他們筆下的世界絕對超越我們所能想像。

人類再怎麼悲慘,畢竟是以勝利者的姿態活著,不管是那些整天嚷嚷著「異性戀霸權」,或是「男性霸權」的人,都一樣。

不過,雖然想要對這個現象再發表一些評論,但我的文筆在目前來說,畢竟還是過於鬆散,寫不出洗鍊的文字,因此也只能在這裡嚷嚷著「文字霸權」的不公平了。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和朋友交流了一下,才發現很多男生都愛看小說,只是喜歡看的類型各不相同,但我也沒想到居然和我相差到如此大的地步。

個人喜歡看的愛情小說典型,歸納為獵奇類,像張愛玲、紅樓夢、納伯科夫、房思琪、藝妓回憶錄、深雪、風之影......但偶爾喜歡看爽書(既有爽片,就有爽書了......)如珍奧斯汀的作品、丹布朗的作品和坊間近代華文作者的愛情小說,意思是知道結局一定是好的書。

而朋友則喜歡看藤井樹之類的書,雖然我一本都沒看過,但據他說是,非常平淡的愛情小說。

我們都滿愛看修真的書,雖然都是基督徒。我還愛看軍事小說如銀河英雄傳說全集,武俠小說如金庸全集,講企業恩怨的書如華麗一族和不沉的太陽。

總歸來說,我就是愛看大起大落的作品,討厭平淡的作品;朋友則愛看平淡作品,討厭大起大落的作品。共同點是兩人都愛看爽片與爽書。

想起喜歡的人以前的話,他似乎喜歡看細水綿長悲劇類的作品,對於喜歡爽書的我來說,看悲劇類作品是非常痛苦的事,所以除了某些經典,基本上是能避就避。

以前看完整部《討人厭的松子小姐》,整個人就深陷到難過裡面,看完《銀河英雄傳說》的心情其實也差不多。我不喜歡看《包法利夫人》,也沒把《愛瑪》看完,厭惡《黛絲姑娘》,因為情節實在悲慘。

只不過,最近又開始看起了巴爾札克的《高老頭》。

突然覺得自己是一個十分自虐的孩子。

除了那本《高老頭》,最近幾乎只看工具類的書,不看小說了,總覺得自己雖多了些理性,但少了些靈性。

也許是少看了幾本爽書吧?

有些書看了好幾次,近年來許多書只看了一次,一來是圖書館借書有期限限制,二來看書只是為了衝看書量,為看而看,庸俗之輩而已。

想起《風之影》裡描述的遺忘書之墓,那群真正的愛書者,不是像我一樣為看而看,而是把一本書看了好幾遍,千遍萬遍也不煩厭。

希望終有一天能有他們的素養。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覺得這本書其實是當時的基督教社會的縮影,是一個上帝之家發生謀殺案,充滿淫亂之事,以及無情的審判官賜死無辜民女,還有假基督的故事。

侍奉仁慈與公義的上帝,應該做什麼呢?
《聖經》的教導是正確的,卻有假基督的存在;修道院本該清廉自守,卻反而蘊藏大量的奇珍異寶和一座美麗的圖書館;世人追求情慾,教士追求財富,而僧侶卻追求知識,貪婪與通姦同罪。就連正直睿智的威廉,都有驕傲的毛病,就連年輕的見習僧埃森,都不小心犯下姦淫之罪。可見沒有一個人類是完美的。

如何抗拒誘惑成為所有人必須終生學習的課題,不屈服於撒旦,不屈服於權力誘惑,不唾吐神的話,不背棄神,謙卑於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讓自身變成馨香,將福音帶給更多人。

最後,巨大圖書館的灰飛煙滅,讓人從中看到假基督來臨時的一抹身影,我們應當儆醒。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學采邑又來了,這次談論的主題是「美」。

很多文人談論「美」這個主題,近現代有朱光潛,現代作家有周芬伶,他們均試圖用理性的眼光去談論「美」並建構成理論。物理學者也談美,物理學家黃小石博士說美就是:「對稱、簡單、不會過時,及一種不能定義,但是可以同意共有的感受。」愛因斯坦認為,物理公式不美,那就一定是錯的。

所以對稱為美,大凡天成人為的美麗事物,都有一定程度的對稱之美,比如物理公式,比如鸚鵡螺,比如美人的臉龐與身體,比如十二單衣,比如摺紙藝術。

對稱為美的先決要件,至於剩下來的條件:簡單、不過時,以及「不能定義,但是可以同意共有的感受」的定義則讓我一一梳理。

「簡單」是美嗎?無疑是的。但是從YSL高級訂製服上的華麗刺繡上,我們也能看到「美」的存在,這是為什麼呢?我提出一個假說,或許有人也提過:「或許因為複雜的原型就是簡單,一個複雜是由許多的簡單拼湊而成的。」

不過時的物件一向受人歡迎,我們謂之為「經典」,如同黑色小洋裝與白襯衫存在於每一個法國女人(或是幻想中的法國女人)的衣櫥中一樣。

最後一個「不能定義,但是可以同意共有的感受」是什麼呢?就是談美議題中的千古之謎了,布耶‧布赫迪厄用了一本磚頭書來談論這個「藝術的法則」,由於這本書尚在我的待讀書單中,因此不能分享得很詳細,只能說就是有這麼一回事。

對美學有興趣的朋友,不妨找找上述作家的著作,幫各位開出以下書單:

《談美》  朱光潛著

《美學課》  周芬伶著

《上帝與物理》〈美與物理〉  黃小石博士著

《藝術的法則:文學場域的生成與結構》  布耶‧布赫迪厄著

期待再相見。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西門誠品似乎到處都有從中國前來的旅客,應該是自由行遊客吧?我想。不然怎會如此熱衷於台灣的圖書?怎會抱著一堆台灣人寫的新興詩集走去櫃台結帳?怎會大剌剌地在書櫃與書櫃之間談論那禁忌的中國「最近是愈來愈偏左了」?

92共識的灰色地帶如今已成為兩岸冰封的起點,如今竟成了無解。這裡是國學采邑,我們不談政治,不管從哪一岸過來的,就算你是遠從紐西蘭飄洋而來的毛利人,愛書者就是好人,請別說我歧視。

今天的國學采邑我們要介紹什麼呢?張居正的《帝鑑圖說》,不但有豐富的明版插圖,也有一些警世箴言,恰可媲美西方馬基亞維利的《君主論》。

還有一本中文奇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一位台灣張迷的新作,是文學界的新星,是紅樓夢壓縮再壓縮的贗品,是警世和破滅的複合體,如今已超過十刷,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買來看看,我將再為其另外再寫一篇書評。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幾天太平洋詩歌節主辦單位寄給我今年的詩集(因為我去年的詩被收錄在裡面),不愧是文人霸氣!

現在好像比較少在寫詩了,靈感也少,也許,寫詩要的就是一種FEELING,若少了寫詩的理由,寫出來的詩就只是一篇華麗文字的堆砌品罷了。

曾經試過沒有靈感寫詩,結果頭痛欲裂,寫出來的文字也詞不達意、感覺做作。

而且我發現有一些文人也是同樣的情況。

也因此,根本不要以文字為生,若是,至少也不要以寫詩為生,詩是一種生命經驗的集結濃縮,是一種人生哲理的表達,並不是適合拿來謀生的工具。

 

《火葬》

熱火,焠燒詩心,打造金色輝煌。

是風?吹拂那燕,使其飛不遠,中途夭亡。

墜落在輝煌之上。

 

星星火光是伊人香消玉殞的證明。

淒情好似那少女那花鋤那詩歌。

 

再不聞少年點上一炷香,再不戀紅塵世界花花。

遠離塵囂與徬徨,步入形而上的殿堂。

 

才別西風,又迎北風,才卻枝頭,又上心頭。

燕子夭亡,轉眼之際,柳絮被助上了青雲。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大推蔣勳的《微塵眾》(一,二,三),紅樓迷不可錯過的小人物經典評析

在金石堂裡看見碩果僅存的舊版金庸,詭譎地,《鹿鼎記》重現江湖!

作家重修自己的作品本來是無可厚非,金庸舊作卻是許多人的兒時甜夢,書店實在不該為了商業考量,而把舊作犧牲了。

不管金庸或是蔣勳甚或曹雪芹,武俠或兒女私情,一剛與一柔同樣為我所鍾愛,嘆息者惟有書中所被描寫者,或坐或立,或動或靜,都即將隨著時光而被抹去其細節,『神格化』了的,再不能為人所直視,使得真實愈來愈撲朔迷離......

於我這不自量力的風花雪月之情,或許該下一註腳:情癡到死癡方盡,卻知何謂癡情人?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慕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